提醒:服中药时的饮食宜忌

2016-01-03  1438  来源: 

尽管不同病种、不同的药物,对饮食要求有所不同,但总的来说,服中药期间,饮食宜清淡、易消化,尤其对于实证,如感冒发热,多天不解,不要以为病了多天,应当给予补养,滋补食物往往不利于外邪排出体外。对于胃肠有积滞者更直清淡,不能给予油腻、高蛋白、高脂肪的食物,如肉、蛋、鱼等,这些食物容易加重胃肠负担,不利于药物作用的发挥。对于一些久病体虚或平素年老体弱者,在清淡易消化饮食前提下,适当喝些鸡汤或鱼汤,有利于体虚的康复。小米、红枣、银耳、木耳及其他新鲜瓜果蔬菜,适当的选择服用,也有利于治疗。

在中医古代文献中,对一些饮食禁忌有过详细的记载,如常山忌葱;地黄、何首乌忌葱、蒜、萝卜;薄荷忌鳖肉;茯苓忌醋;鳖甲忌苋菜;以及蜜反生葱,等。这些都供服药者参考。由于疾病的关系,在服药期间,凡属生冷、粘腻、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食物,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。如高烧患者,多食冰制的西瓜或饮料,虽然能解除其一时的烦渴,但不利于发汗祛邪而达到退烧的目的。又如患过敏性哮喘、过敏性紫癜过敏性皮炎及疮疖等病人,不能吃鸡、猪头肉、鱼、虾、蟹、韭菜等发物,这些东西容易产生过敏,使病情进一步加重。胃肠功能差的病人不宜多吃以淀粉为主的食物,如土豆、黄豆等,这些食物容易产气而致腹胀。

总之,服中药时的饮食忌宜对疾病的治疗有着直接的影响,在清淡易消化的饮食原则指导下,还应根据病种、病人的体质、病情的轻重作具体分析,不要什么都忌口,或什么都吃,只有这样,才能起到配合药物治疗的作用。

总之鱼胆决不能用来治疗“热证、目翳、喘咳”等症,因其毒素不易被高温破坏,故熟食也同样会中毒,因此要记住“鱼可食而胆食不得”。

  • 关联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