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霍乱门:案十二

2015-10-24  1198  来源:湖岳村叟医案 

五、霍乱门:案十二

余表侄年六岁,于五月间患霍乱。吐泻二日不止,脉皆细小,幸喜有神,面无败色,此时气血双亏,先针足三里、中脘二穴,俱行补法,复针内关穴,吐泻稍止。用参苓桂附汤:

党参15克,白术12克,茯苓10克,炙甘草10克,附子6克,丁香3克,肉桂6克,炙黄芪15克。

煎成冷服,仍吐不受。余曰;“吐者任吐,服药无停。”约有二、三时许,吐已减,三日服四帖,饮食渐进,元气日复。又调理二十余日,始能行步。

【按】初为霍乱,吐泻后邪尽正虚,气血双亏,欲速取效则不达。翟氏采用服药和调治后天并重的原则,取效甚捷,可以效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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