抑郁症用药6大误区

2015-07-20  1567  来源:中国中医药报 

治疗抑郁症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药物治疗,可在临床工作中,我们常常发现,有相当一部分抑郁症患者虽然就医很及时,但因为不了解、不接纳药物副作用,自行停药,从而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机。因为抗抑郁药物的起效比副反应“跑”得慢,一般在持续服药14~20天以后才会出现疗效,但是恶心、厌食等药物副反应却从一开始吃药时就已显现。笔者总结,抑郁症用药存在以下六大误区:

一、不敢用药。抗抑郁药物说明书上关于各种不良反应的说明,多达数百字,尤其是新型抗抑郁药物更是如此。其实,是药三分毒,严格来讲,无副反应的药是不存在的。说明书内容详细表明了厂家负责任的科学态度。对于患者来说,看说明书应首先看适应证(用途),只要对证,而且受益大于风险,就可以服用。

在临床工作中,我们常会接触到许多自称吃遍了所有抗抑郁药都不见效的人。这类病人心理暗示较强,往往是刚出现副反应,就联想到药物中毒,害怕吃药以后不但治不好老病,反而增添新病;或者本来副作用不是很明显,但是一看说明书上的各种各样副作用就被吓坏了,因而不敢用药或自行停药。

二、频繁换药。一些患者不清楚抗抑郁药物起效较慢,服用几天不见效果就自行停药,不停地换医院、换医生、换药物。其实,抗抑郁药物起效较慢,一般在持续服药14~20天以后才会出现疗效,频繁换药等于自行放弃治疗,后果是小病拖大,新病号拖成了老病号,而且造成巨大的浪费。对于是否需要更换药物,应该由医生依据患者病情来评估,判断药物有没有效果、药效有多大,何时需要减量、何时可以停药,病人必须遵从医嘱,积极配合治疗。

三、见好停药。不少病人一旦病情改善,就认为疾病已经治愈,因而停药,以致病情反复。抑郁症是一种容易复发的精神疾病,目前不能根治,由于复发率非常高,只有足够的维持治疗时间才能防止其复发。有研究称,有75%~80%的患者多次复发。因此,抑郁症患者在症状完全消失后必须继续进行服药治疗,维持治疗的时间长短根据不同的情况亦有不同。一般认为,第一次发作的患者,药物的维持时间为6个月~1年;第二次发作,主张维持治疗3~5年;第三次或三次以上发作,应长期维持治疗直至终身服药。有研究还特别指出,老年期抑郁症患者更有必要进行维持治疗。

如果骤然停药,还可引起撤药综合征,轻者表现为躯体症状和胃肠道症状,重者伴有较为明显的运动障碍及精神障碍症状和特征。躯体症状为全身不适、头痛、头晕、肌痛、疲乏、无力;胃肠道症状为恶心、呕吐、厌食、腹痛、腹泻等。三环类抗抑郁药为胆碱能拮抗剂,具有较强的抗胆碱作用,长期用药会使胆碱能受体被阻滞,一旦骤然停药,有可能引起胆碱能系统反弹,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和外周胆碱能出现亢进的症状和体征。

四、以为药物越贵越好。很多人都有价格贵就是好药的认识误区,而且剂量越大越好,这样病才好得快。而实际上,昂贵的药不一定是最好的,只有安全、合理地用药才是最经济的,何况抑郁症病人需要长期维持治疗。因此,经济、有效、安全是抑郁症的治疗原则。

五、联合用药。不少病人认为用药种类越多,起效越快,因而要求医生给自己开几种抗抑郁药物。其实,使用抗抑郁药物应该尽可能单一用药,以避免药物之间发生相互作用,只有在足量、足疗程单一用药治疗无效时,才可考虑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抑郁药联合使用。一般不主张联用两种以上抗抑郁药。

六、怕药物成瘾。不少病人一听说需要长期维持治疗,或者停药后出现撤药反应,就认为抗抑郁药物会成瘾,拒绝用药。其实,抗抑郁药物是不会成瘾的,药物的撤药反应是完全可以预防的。只要认识到抗抑郁药撤药综合征,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,不骤然停药,而是缓慢撤停,即采取逐步减量法,就可以达到有效预防撤药综合征的目的。

(王桂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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