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学思想下的"和谐"社会

2016-01-05  1186  来源: 

近年来,中医学术界对于“和”的探讨逐渐增多,诸如《中医“和”论》、《从之“和”解读人文理念》、《“和合”是理论体系的核心思想》、《“和”思想探析》等文章,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。笔者认为,“和”确是中医学界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研究的一个重要学术问题。

“和”是传统文化哲学思想的理念

“和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颇具特征性的哲学思想,是中华文化的精髓,它贯穿于万物中,许多古籍中都已有论述,从而成为中华民族固有的价值观念和崇高理念,渗透于我国百姓的生活工作、人际交往、处世乃至国家政事等各个方面。其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——“天人和谐”;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——“和睦相处”、“君子和而不同”;表现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——“和群济众”;表现在国家的关系上——“协和万邦”等方面。

万物和谐

“和”在古代哲学中可上溯到《周易》和《尚书》。《周易》用“和”来解释自然界的和谐,认为世界和天地万物是有序的;阴阳和谐是万物生成发展的原因,如果阴阳互补、和谐,则万物协调兴旺;反之,则丘峦崩摧、地震海啸会招灾致祸;阴阳和谐并非静止不变,而是一个不断更新发展的动态过程。

《周易》以其独特的思辨哲学阐明宇宙是一个处在不断运动、变化着的和谐的生命统一体,而“和”就是核心精神。

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、道家、墨家等哲学流派,均将“和”注入自己的思想理念中。老子的《道德经》以“和”为核心内涵,阐述了宇宙的自然哲学。由道产生的万物存在于阴阳二气之中,虽然体、用有异,然阴阳互相融合,处在“和”的统一状态中,即使二气不断运动和转化,这种相对应、相反的性质,也表现为一种“和”的境界。

天人和谐

老子说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《庄子》说“天地与我并生,万物与我为一”,主张顺从自然,以求天地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。

人之生亦赖于这种天地之“和”。《管子》言:“凡人之生也,天出其精,地出其形,合此以为人,和乃生,不和不生。”意为天精地形和合为人。

汉儒董仲舒亦强调“循天之道”,指出人必须遵循自然法则而谋求中和。养生者必须循天之道,养生必须“循天地之道”不失中和,以达到天人之和谐。

《春秋繁露》论述人与天地万物的关系,强调“人气调和”,若“乘阴阳之资,以任其所为,故为恶愆人力而功伤,名自过也。”指出民和则德泽万物,民乖则危及生态,这是天人和谐中的重要课题,值得深思。

社会与人际和谐

古人早已认识到社会和谐的重要性,为适应和改善生存环境,聚族而居,和谐相处。孔子强调人际相处应“礼之用,和为贵”。在中华文明的历史进程中,古代和谐思想对于维护社会稳定,增强民族凝聚力,至关重要。

道家同样主张社会安和,强调人道应效法天道“损有余,而补不足”,通过公正和知足来建立和谐,从而达到“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居,乐其俗”的人类理想社会。老子意识到“和”字乃亲情之本:“六亲不和,安有孝慈?”持“和”高过亲情,这个提法是深意内寓。

心身和谐

道家重视人体自我调适和内心和谐,认为修道者要做到“致虚极,守静笃”,主张清静无为以达到人体心身和谐。和谐,方能以豁达的心胸与平和的心态去看待一切。

宋代理学家周敦颐认为:“诚则自然,自然则无为,无为则无欲,无欲则身心平和”,强调诚、静、无欲是导致人体心身平和的前提,宋儒参以道家“无为”之治的哲理,然其核心和归宿仍在“和”上。

数千年来“和”的哲理深入人心,并逐渐积淀为一种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,甚至浸淫于世俗文化之中,其对国人的思维、行为有着极大的导向作用。

  • 关联搜索